一、等人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组织的恶违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法犯二、敦促参与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及其团伙其他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退缴涉案财物,争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机会。公安机关正告所有参与违法犯罪的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打击,只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才是减轻罪责的唯一途径。三、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分子,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予以现金奖励,并为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严格保密。专案组线索受理电话:18591873276(韩警官) 18591873721(武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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