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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旋欣头条   作者:探索   时间:2024-03-19 19:33:39

近日,泉州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市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泉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泉金规〔2023〕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台金海贼之火龙之爪《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扩大资金投放、融支若干降低融资成本、持民措施提高融资效率、营经拓宽融资渠道、济高完善功能平台五方面以及十八条具体措施,质量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发展扩大资金投放

(一)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

督促金融机构充分将降准释放的泉州长期资金和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市出资金更多用于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下达的台金再贴现总限额内,每年安排不少于80%专项额度,融支若干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持民措施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营经力争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引导银行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二)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推广“闽商易融”贷款码等便捷化申贷渠道,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扩面专项行动,比对“纳税企业名单+金融机构贷款名单”建立首贷户名单,创新丰富首贷专属产品,力争每年新增首贷户超万户。设立运作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撬动银行机构按基金规模放大15倍的海贼之火龙之爪额度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不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信贷投放力度,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目标: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力争每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超200亿元。

(三)加大制造业信贷资金投放规模

扎实开展制造业贷款“双提升”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泉州九大千亿产业集群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挖掘贷款增长潜力,逐步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力争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到20%以上。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创企业“技术流”信贷评审等产品和模式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整合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信用证等各类产业链金融业务。探索完善投贷联动业务模式,帮助制造业特别是科创企业跨越融资“断点”,推动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

(四)扩大续贷规模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续贷办理要求的客户,提前主动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落实抵押权注销登记和续贷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为银行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实现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提供便利,确保无还本续贷余额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速。续贷方式不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

(五)营造公平信贷环境

督促银行机构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要稳贷、续贷。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对银行机构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行为的监管督导力度。落实《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规定,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二、降低融资成本

(六)加大政策性优惠贷款投放

扩大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贷款、科技贷、技改贷、乡村振兴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规模,对技改贷市级财政在省级2%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目标计划、专项激励约束机制,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

(七)稳步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完善金融服务定价机制,推动金融机构逐步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价格。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的让利空间,力争三年内为民营企业节约综合融资成本2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款利率,着力稳定负债成本,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到贷款端。

(八)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作用

推动银担深化互信合作,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创新银担业务产品,大力推广“总对总”批量化担保业务,实行见贷即保。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简化优化审批手续,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切实降费让利,保持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

三、提高融资效率

(九)优化信贷业务流程

鼓励商业银行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实现贷款线上申请、审批、签约、支用、还款的全流程网络化、自助化操作,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便利度。支持银行机构简化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在本级授权范围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对企业贷款申请实施限时办结制度,及时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中长期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需求。

(十)完善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

围绕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地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开展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的银企对接活动,提高银企对接频次,力争每年全市组织开展100场。扎实推进“政银企保”月度融资对接机制,力争每年对接1500家以上。持续开展百名行长进万企融资促进活动,完善清单管理、限时办理、跟踪回访等机制,力争全市每年走访服务企业30000家。

(十一)提升大外汇金融服务

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真实、合规的市场采购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外贸新业态人民币计价结算,“一企一策”制定供应链核心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配套方案,力争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突破700亿元。持续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面增量,鼓励银行机构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充分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增加贸易融资供给。深化中小微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首办”培植行动,全力推广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

四、拓宽融资渠道

(十二)多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支持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境外债、熊猫债等创新产品,拓宽民营企业境内外直接债务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绿色、小微、“三农”、双创等专项金融债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行货运物流主题金融债券,补充资本金和拓宽资金来源,提高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

(十三)加快民营企业改制上市步伐

对具备上市潜力的民营企业实施分层次、分阶段引导、培育,推动后备企业制定上市规划,建立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企业梯队。落实县(市、区)对重点企业“一把手”挂钩机制,开展“问题清单化”协调服务,力争每年新增民营上市企业3家。支持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深化与民营企业的资本合作,通过参股民营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十四)强化基金赋能作用

完善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扩充市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健全县级政府引导基金,做强国企产业投资母基金,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支持开展“链主企业+基金+项目”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的融资支持,力争每年新增基金规模200亿元。发展园区投资基金,对园区运营主体发起设立的园区专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由受益财政按入园企业当年度实际获得基金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每只基金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五)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鼓励保险公司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在增信融资、市场开拓、信息咨询、海外追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提供包括企财险、信用险、保证险、责任险、意外险等在内的保险产品,帮助民营企业分担风险,促进其稳健发展。

五、完善功能平台

(十六)支持银企线上融资平台发展

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设立各类银企融资对接平台,进一步整合提升现有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力争至2025年线上融资规模占新增信贷投放的20%。加强省市金融服务平台合作,推动省市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用户互认、数据共享。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利用,在依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用电、用水、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开展用电信息共享试点。

(十七)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中心

汇聚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资产评估、中介等各类机构,合成嵌套信贷、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集合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政策宣传解读、项目路演推介等功能,向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

(十八)支持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核心企业、金融科技企业等围绕工业互联网、工业园区、“8+4”产业等领域,至少打造2个细分产业领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标杆平台。推动市级国资集团公司围绕产业特色和主责主业,打造2个细分领域具有公信力的国有供应链服务平台,配套金融服务,打通产业上下游渠道,推动金融与产业集群结合。鼓励已设立国有供应链服务平台的市级国资集团公司,申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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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