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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来源:旋欣头条   作者:焦点   时间:2024-03-29 0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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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6日晚间,先告荣联科技(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投资公告。公告显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荣联《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2023年12月5日,科技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收到索赔《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15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证监政处知书者可准备血气年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荣联科技涉及的罚事主要违规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先告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投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荣联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并分别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荣联科技上述违规是2023年被证监会立案且行政处罚,不过此前在2021年4月28日,荣联科技就发布了《关于前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采用追溯重述法主动更正案涉会计差错。(荣联科技维权入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由于此前荣联科技已经主动更正会计差错,因此揭露日大概率为更正日。暂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荣联科技,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荣联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从目前看,荣联科技索赔诉讼时效仅剩余几个月。(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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