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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中元节期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来源:旋欣头条   作者:娱乐   时间:2024-03-29 06:56:46

原标题:达州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中元节期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达州8月4日讯(记者 余开洋)8月3日,达州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八十年代锦鲤运达州市公安局、发布达州市水务局、通告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中元节”祭祀行为的中元止焚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禁止市民在中心城区焚烧祭祀用品。节期间禁

据《通告》,烧祭祀用中元节期间(2022年8月3日至8月17日),达州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东至南国大道、部门达渝高速达州站、联合一品南庭,发布南至达渝高速达州南站、通告达州绕城公路、中元止焚金龙大道、节期间禁八十年代锦鲤运长田隧道、金龙大桥,西至达州市天立学校、达州火车站、马莲路、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北至元九大道、肖公庙、高家坝、徐家坝、达州职业技术学院B校区)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公安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达州市城管执法局:12319;达州市生态环境局:12369;达州市公安局:110;达州市水务局:2673116;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4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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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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