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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检署:议长曾丽燕涉贪金额三百万以上

来源:旋欣头条   作者:知识   时间:2024-03-28 17:30:35
高雄市议长曾丽燕19日凌晨讯后以新台币200万元交保。高雄(中时新闻网)
  中评社高雄3月19日电(记者 高易伸)检调侦办高雄市议长曾丽燕与胞妹曾丽鸿、地检胞弟曾华富涉诈领助理费,署议涉贪上最强生化体初估不法金额至少新台币300万元。丽燕19日凌晨讯后,金额检方认定曾丽燕及曾丽鸿涉嫌贪污治罪条例及刑法伪造文书罪,百万谕令曾丽燕以新台币200万元交保候传,高雄曾丽鸿供词避重就轻,地检检方担心有串灭证之虞,署议涉贪上最强生化体向地院声请羁押。丽燕  检调经查,金额曾丽燕自2010年12月25日起担任改制“直辖市”后第一届高雄市议会议员迄今,百万其胞妹曾丽鸿则长期依曾丽燕指示办理提领、高雄保管及发放公费助理薪资事宜,地检其2人涉嫌于曾任期内,署议涉贪上多次利用遴聘公费助理之机会,以虚报人头助理名单或低薪高报助理薪资之方式,向高雄市议会不实申请助理补助费,足生损害于高雄市议会对于补助议员助理费用管理之正确性。目前初估不法金额至少达300多万元,至于实际金额仍在清查中。  高雄地检署检肃黑金组主任检察官刘颖芳、检察官许育铨指挥检调侦办高雄市议会议长曾丽燕及其胞妹曾丽鸿涉嫌诈领助理补助费案件,18日上午由检察官范家振、谢昀哲带队分持法院核发之搜索票,至被告等位在高雄市之服务处、办公处所及住居所共15处执行搜索,并传唤议长曾丽燕、胞妹曾丽鸿及助理等被告9人与证人6人到案说明。  讯问后认议长曾丽燕、胞妹曾丽鸿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及刑法第214条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其中胞妹曾丽鸿因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羁押之必要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议长曾丽燕检察官讯问后,当庭谕知以200万元交保,其余被告涉嫌伪造文书罪嫌,则分别请回或以5、10万元交保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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